2007年9月,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就是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可以使用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截止到2008年6月,中心共为6702户贷款客户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占整个贷款还款客户数的44%,对冲还贷额占当期还款额也由去年的7%提升到了目前的24%。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还贷模式,以其“办理手续简便、对冲扣款安全、资金效益显著”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的关注和肯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手续简单、门槛要求低,极大地方便了贷款客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申请手续非常简便,符合条件的客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就可以了。如果夫妻双方均为省直中心的客户,还可以同时办理“对冲还贷”业务,能最大限度地缓解职工的现金还款压力。“办理了对冲业务后,不用每月跑银行存款,还款压力小了,自己帐户的公积金余额也得到了很好的利用,真是达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一位客户这样说道。截止2008年6月,在省直中心参与“对冲还贷”的客户由年初的4570户增加到了6702户。 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后,客户的取款还贷业务直接在公积金操作系统内完成,确保了对冲扣款的安全准确。客户可直接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公积金扣款和还贷情况,无需每月跑银行存款,节省了时间。省直中心为此还建立了预警系统,当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不足还款额时,省直中心和担保机构还会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客户去银行及时存款,避免了因逾期而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在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时对客户的逾期记录做了严格要求,因此,该项业务的推出也有助于降低贷款的逾期率。 “对冲还贷”业务提高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保持了公积金中心资金运用的良性发展趋势。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后,职工帐户内的公积金每月都可以参与对冲,帐户往年累积的和每月新汇缴的资金不断循环使用,减轻了职工的还款压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益。 “贷款对冲业务全面开展后,会不会造成贷款资金回笼大幅度减少,中心资金紧缺的现象?”一位业内人士提出这样的问题。对此,省直中心已采取了配套措施。在去年推出贷款对冲业务的同时,对购房支取政策和公积金提前还贷政策也作了相应修改。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再支取公积金。同时停办了每年9月份集中一次取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业务。2007年中心共办理贷款对冲提取2826.23万元,占同期还款额的7%,归还贷款本息现金流入38858.17万元,购房支取公积金现金流出34043.94万元;2008年1-5月共办理贷款对冲提取4346.96万元,占同期还款额的24%,归还贷款本息现金流入13943.49万元,购房支取公积金现金流出8330.64万元。可见,随着对冲业务的全面推广,贷款本息现金的流入虽有所减少,但因公积金贷了款的职工不能再办理购房支取业务,导致购房支取现金流出有所下降且与贷款本息现金流入减少额速度大体平衡,所以实际上并未造成明显的资金紧缺现象,中心资金运用继续保持良性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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