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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提取类业务
提问日期: 2023-02-09
标题: 建议已办理过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内容: 本家庭在2006年和2010年均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住房,后2018年7月将2006年购买的一套住房出售并办理了不动产变更手续。2018年10月在河西购买住房一套,依据当时政策,已有两套房用了商贷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所以也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在2019年1月开始还款,2019年3月时公积金提取时,当时也并不清楚,没有详细了解,用的购房提取,我觉得我们已于2018年买了房子,2019年提取为啥还是购房提取不合适。另外,现在市场经济比较萧条,作为政府部门主要职能就是发展经济,带动发展,目前这个取款不能贷款的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更新,这样可以服务很大一片群众的同时,也是对市场经济很大的促进作用;因为正是没钱才去取,体现了经济的下滑,如果执行可取可贷的政策,可以释放一部分很大的资金,对于群众,对于市场,对于政府,对于稳定,都是积极意义辉煌的。急盼政府出台新政策,已办理公积金购买提取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建议中心已经收到,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目前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主要针对家庭名下首套房产,后续如有新政出台,将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发布。
    感谢您的反馈,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3,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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